决定免去:
杨彦的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养军的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泽登卓嘎的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泽登卓嘎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曲妮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参旦卓嘎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