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是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和欠发达地区的全面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要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把广大农村建设成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千钧将一羽,轻重在平衡”。全面小康,重在“全面”,强调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注重的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西藏是全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最突出的地区之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集中体现于农牧区、贫困群众。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在抓好城市建设的同时,把资金和项目更多地向农牧区、农牧民和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加快补齐短板,厚植发展优势,实现城乡同步发展。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肩负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历史重任,自治区党委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的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为统领,提出“正确处理好城市发展和提高农牧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关系”。这一战略思维和工作方法,坚持“双轮驱动”,在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的同时,着力推动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与我区大力实施的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相吻合,是实践印证行之有效的符合我区区情的城乡一体化发展路径。
处理好城市发展和提高农牧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关系,关键要做好顶层设计,绘就城乡发展一体化“路线图”。要按照城乡居民基本权益平等化、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居民收入均衡化、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以及城乡产业发展融合化的城乡一体化目标,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统筹谋划、一体设计,实行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总体规划等多规合一,切实解决规划上城乡脱节、重城市轻农牧区的问题。
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尊重规律、扬长补短,注重保持生态环境、乡土气息、田园风光、保留乡村风貌,留住青山绿水、冰天雪地,让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补厥挂漏,俾臻完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最直观地反映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就是要补齐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短板,实现城乡同步发展。要大力实施以“神圣国土守护者、幸福家园建设者”为主题的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把自治区掌握的资金、项目向基层和民生领域倾斜,全面提升农牧区教育、医疗卫生、精神文明、社会保障水平,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向农牧区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牧区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牧区辐射,实现城乡交通、通信、供水供电、排污治污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规划布局、要素配置、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方面相互融合、共同发展。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归根到底是通过发展不断改善民生,确保广大城乡居民安居乐业,这是检验城乡共同繁荣的重要标尺,也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以人为本、民生福祉作为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根本目的,优先解决好城乡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各族群众共享一体化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