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24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传达学习《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洛桑江村同志在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闭幕会上和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大代表座谈会暨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提交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报告,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专题调研报告、专题询问方案、工作评议方案,审查人事任免事项,听取相关学习和考察调研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德文主持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松嘎、沈百存、索朗多吉、牛堃、赵天武、晋美出席会议。
王德文强调,要强化政治引领,自觉同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对标对表,紧密结合市委中心工作谋划立法工作,提前思考明年的立法项目,更好地依法助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确保立法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要站稳人民立场,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完善人大代表参与立法工作的制度机制,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直通车”作用。要提高立法质量,突出地方特色,丰富立法形式,深化立法协同,努力提高立法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使所制定的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发挥主导作用,依法行使好设区市四个方面的立法权限,做好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工作,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量和效率。要提高立法能力,持续抓好学习培训、实践锻炼,熟练掌握运用立法方面的知识、技术、流程,发挥好立法咨询专家作用,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立法工作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