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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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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记者 次旦卓嘎
 

图为工作人员向市民讲解相关知识。 本报记者 次旦卓嘎 摄

本报讯 3月15日,为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烟草专卖局等16家市直单位、5家乃东区直单位在白日街开展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的第41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展板、宣传单页、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向市民讲解消费者维权知识。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民法通则》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并结合执法实践中常见消费维权纠纷以案释法,提示警惕消费陷阱,引导广大市民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罗布次仁说:“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大执法宣传力度,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满意度、释放消费潜力,努力打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期,我们紧紧围绕‘提振消费信心’这个主题,开展了一系列消费维权行动,销毁假冒伪劣商品40余种,受理投诉举报70余起,同时在官网上发布消费维权警示,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多吉说。

市民张菁文说:“通过参加这个‘3·15’消费宣传活动,我了解到原来网络购物也是可以维权的,只要我保留好聊天证据,以及收据和发票,我就可以合理地维护好自己的权益,这些让我收获颇多。”

“作为普通消费者来说,购买商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保质期,留存票据、小票之类的。通过这次宣传,我对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又有了更明晰的认知和帮助。”市民于海欢说。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和宣传品223种、150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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