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市公共供水安全,山南市自来水总公司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2021年11月9日委托第三方西藏永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各水厂出厂水水质进行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南郊水厂、北郊水厂、康桑水厂、二号水厂、公司院内水厂出厂水30项常规指标全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
山南市自来水总公司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