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4日,市政协召开“政治标准要更高、党性要求要更严、组织纪律性要更强”专题教育第三、四次专题研讨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等内容。
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巴珠主持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普布多吉、洛桑扎西出席。
巴珠强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协干部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讲警戒、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做到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在党护党。要严格执行反分裂斗争纪律,始终把反分裂斗争贯穿到政协各项工作中,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要发挥好宗教界委员桥梁纽带作用,教育信教群众理性对待宗教,淡化宗教消极影响,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进“五个认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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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珠要求,要坚决反对“四风”。加强政协机关作风建设,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关于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的决策部署上来,推动政协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有限的经费用在刀刃上。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以调研视察协商成效助推解决群众所急所盼问题。要始终做到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三个牢固树立”,带头廉洁自律,严守党纪党规。要定期研究安排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自觉树立和维护政协良好形象。
会上,政协“两级党组”成员围绕研讨专题进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