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7日至8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了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和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审议通过砂石料开采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听取审议了市政府今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去年财政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今年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听取审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报告,作出关于设立“民族团结进步日”的决定、关于批准决算的决议和关于批准预算调整的决议等。进行了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听取了拟任职表态发言、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德文主持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海清、贡觉多吉、扎西、沈百存、次仁出席会议。
会议应出席组成人员34名,因事因病请假11人,实到23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要求,要深刻把握伟大实践经验,以“十个必须”的治藏方略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从思想入手,全面理解内涵本质;从实际做起,坚定做到“两个维护”;从工作出发,始终把稳履职方向。
要深刻把握重大战略部署,以“四个确保”的目标任务引领履职尽责前进方向。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中切实贡献人大力量;聚焦提升发展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中全面履行人大法定职能;聚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建设美丽山南进程中着力体现人大担当作为。
要深刻把握管党治党要求,以“五项建设”的坚强力量营造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人大各项工作;下大力气抓质效,以高强能力素质支撑人大事业发展;坚持不懈抓落实,以严明纪律作风保障法定职能履行;结合实际抓规范,以建强基层人大推进协调联动发展。
会议期间,王德文主持召开第六十六次、第六十七次主任会议,研究了拟提请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人事任免、代表资格变动和拟提请闭幕会表决事项。召开联组会议,对全市就业创业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李修武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应询。
副市长江嘎,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议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