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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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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9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公告
 

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抓住有利天气条件,切实加强空中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在抗旱、防雹等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为我市农牧业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社会稳定、森林防灭火、资源性增雨(雪)、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山南市人影办组织全市各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工防雹、增雨(雪)、消雨等作业。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影作业时段

(一)汛期作业。2019年6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天气符合作业条件并经空管部门批准,在规定时限内,开展人影防雹(增、消雨)作业。

(二)非汛期作业。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天气符合业条件并经空管部门批准,在规定时限内,开展人影抗旱、森林防火的增雨(雪)作业。

二、人影作业设备及范围

人影使用的装备为“三七”高炮、WR-1D型火箭、BL-2A型火箭;作业范围涉及乃东、贡嘎、浪卡子、琼结、隆子、曲松、桑日和错那8个县(区)42个人影作业点;每个作业点的作业半径为10公里。

三、人影作业安全要求

请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和人影办向广大群众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并发布相应的作业安全公告。

(一)各人影防雹作业点要严格执行空域申请制度,临近作业前必须与飞行管制部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空域申请工作;群众或无关人员不得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二)人工防雹使用的炮弹、火箭弹均属易燃易爆危险品,若作业区内单位或个人发现故障弹或炮弹、火箭弹残骸,严禁敲打、拆卸、火烧和玩耍等,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气象部门,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

(三)一旦发生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意外事故,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事故现场,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气象部门,同时保护事故现场,协助做好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四)违反上述公告相关事项而发生意外事故,其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市县(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

五、此公告有效期同作业期一致。

山南市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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