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际国内 上一版3
 
版面导航

第01版
头版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综合
 
标题导航
| 山南网首页 |
2018年7月11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朋友圈能“赚钱”别掉入诈骗陷阱
 

新华社厦门7月10日电(记者颜之宏) 替别人在朋友圈发个广告,每天都能领“佣金”,还有这等好事?10日,厦门市反诈骗中心对外披露了一种利用微信朋友圈实施网络诈骗的新手法,提醒广大用户“天上不会掉馅饼”,切莫轻信“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骗局。

据介绍,厦门市民钟女士在近期刷朋友圈时看到有一微信好友天天都发五条“电影广告”,钟女士觉得好奇就询问对方。对方表示,只要这样“简单动动手指”,每天就可领27元的“佣金”。

闲来无事的钟女士便向对方索要了“业务员”的微信。添加后,“业务员”称自己与某推广公司合作,每天只要转发5条电影广告链接到朋友圈帮助推广,就有27元“佣金”。不过对方表示,在此之前,需要钟女士先缴纳380元“押金”。

就这样,钟女士交了380元的“押金”后被拉进一个“工资结算群”,在这个群里钟女士确实领到了“佣金”。之后“业务员”又称公司与某直播平台有合作推广项目,缴纳699元“押金”后,每天发6条广告到朋友圈,可以领取69元的“佣金”。“业务员”还怂恿钟女士“发展合作伙伴”,每介绍一个朋友参加转发活动,就可以得到80元的“奖励金”。

直到7月5日,做完“任务”的钟女士才发现自己被踢出了“工资结算群”,并被“业务员”拉黑,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钟女士前后共计付款5836元,扣除收到的“佣金”“奖励金”454元,一共被骗5382元。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数据统计显示,仅在过去一周时间内,厦门便有5名群众落入此类诈骗陷阱。民警调查发现,类似作案手法在全国多地均有出现,此类案件以“佣金”为诱饵,让被害人“尝到甜头”后,便以“收取押金”等借口索要钱财,最终致使被害人上当受骗。

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提醒公众,凡是涉及“转发朋友圈领佣金”“兼职刷信誉”等为借口开展的所谓“推广活动”均为网络诈骗,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轻易向陌生账户转账,如遭遇此类诈骗行为,可第一时间向微信客服举报,或向当地反诈骗部门报告。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南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国内统一刊号:CN54—0018 邮发代号:67—21
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湖南路19号 联系电话:0893-7828933 邮政编码:856000
制作单位:中国西藏山南网(www.xzsnw.com): 备案号:藏ICP备 14000057号-1 
   第01版:头版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综合
   第04版:国际国内
我国成功发射一颗北斗二号卫星
上海:对话奇妙物质感受情绪材料
小米在港交所挂牌上市
安理会通过保护武装冲突中儿童的决议
英国外交大臣因“脱欧”纠纷辞职
12日水星东大距公众可寻觅水星身影
发朋友圈能“赚钱”别掉入诈骗陷阱
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我国保险业推出保单统一查询平台
俄美就两国元首会晤交换文件
中国经济稳中向好“基本盘”不断夯实
国有金融机构要做实体经济的忠实服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