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3-24日自治区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山南市创建自治区级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评审考核。考核专家组认为,山南市通过三年来坚持不懈地开展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活动,推动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加强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自治区卫生城市标准》的要求。
根据《自治区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保证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的质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自治区爱卫办和山南市爱卫办决定对山南市创建自治区卫生城市工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
如有不同意见,可于2018年5月23日前,以电话(传真)形式向自治区、山南市爱卫办举报,举报内容要求真实。
举报电话:0891-6289617,6289618(传真)
0893-7892851(传真)
念扎:13989036667
次曲:13989935228
山南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