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7日,市政协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克珠列席会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加央主持会议。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普布、尼玛扎西、王霞出席会议。
会议以书面形式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传达《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
会议强调,要强化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落实。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政协履职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不折不扣地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组成员“四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结合工作职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
要强化学习,打好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亲”“清”新型政协关系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吴英杰书记“三个牢固树立”新思想和市委“三必、四有”要求,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规定,强化廉洁自律。
要强化约束,加强日常管理监督。要坚持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党员干部,加强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规范各项制度,根据不同岗位,不同事项健全相关制度,从根本上预防违纪问题的发生。
要强化引领,确保令行禁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清白做人、干净干事,带头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制度,落实好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良倾向和问题,切实形成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