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乃东区苹果园住宅小区,二期开发项目从2017年11月7日开始抽号以及销售,签订合同,并已公示2017年11月20日之前交清购房首付款40 %元,到目前有个别客户未交购房首付款,我公司再次声明2017年12月10之前(含10号)逾期未交纳购房首付款的所有客户,视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此房另行出售。
特此声明
拉萨仙足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