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乃东区开展2016-2017学年建档立卡大学生资助金发放工作,兑现建档立卡大学生186名差额资助金共计39.883万元。
据悉,本次兑现资金由自治区、市、区三级承担。所有资金先打入乡(镇)民生资金中、随后由各乡(镇)再汇到学生家长指定的惠民资金卡上。
此项资助金,对区内高校“建档立卡大学生”在自治区资助的基础上给予其生活费用的再资助,使其人均资助标准达到每生每学年9000元。对区外高校“建档立卡大学”按照总资助金额低于或等于12000元的按照每生每学年资助12000元。总资助金额高于12000元的按照所就读高校收费标准给予全额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