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两个责任”成为纪委工作热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更强的担当,认真贯彻落实监督责任。
五年来,全市反腐工作决心不变、目标不变,严肃执纪步履铿锵,执纪问责“寸土不让”。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清廉山南”建设为目标,强化监督检查,重视作风建设,严肃党纪政纪,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驰而不息纠“四风”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 制度是最标准的尺子。
用铁的纪律整治“四风”,从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春节藏历新年、“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开通作风建设举报“直通车”,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地址,协调公安等部门,深入餐饮娱乐场所、检查站、景区景点等地方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了节日风清气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6起5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1起34人,组织处理15起16人,主要涉及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问题。
无规矩不成方圆,我市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完善了《山南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南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山南市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从源头规范了接待、用车、差旅等公务支出行为,全市“三公经费”呈明显下降趋势。
“零容忍”惩腐除害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坚决查处违反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吴维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03件,初核了结243件,立案查处207件,对234名违纪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通过查办案件挽回经济损失2540余万元。
为充分发挥好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的作用,我市还创新纪律审查方式。
成功启动市、县、乡纪检监察干部异地交叉办案模式,既杜绝了办人情案、关系案等问题,又解决了纪律审查人员不足的问题。
探索实践执纪“四种形态”,扩大约谈、函询、诫勉范围,2016年,市纪委在实践“第一种形态”中,免予党纪政纪处分1人,谈话函询16件19人次、初核了结问题线索51件,占全部问题线索的32.5%,实现了从“仅盯极少数到管住大多数”的转变。
唱响廉政“好声音”
为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我市还出台了《山南地区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
制定了《山南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十条规定”》、 (下转第三版D)(上接第一版D)《建设“清廉山南”实施意见》,使建设惩防体系措施得力、目标清晰、任务明确;将惩防体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同考核、同追责,确保了惩防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廉政教育形式不断拓展。健全完善《山南纪检监察网》和“清廉山南”微信平台,依托城市公交站、户外LED显示屏等平台,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户外宣传工作,采取举办廉政知识讲座、播放廉政广告、编印廉政手册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仅2016年,就对22起严重违纪典型案例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扎实开展。
自2015年开始,每年的7月为我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
全市上下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突出一个主题,有的放矢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使宣传教育月活动成为了宣传党章党规党纪的重要平台,成为了宣传“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和“长征精神”,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的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