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30日,我市召开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意见会,征求意见。
市政协副主席、市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尼玛扎西主持会议并讲话。
尼玛扎西指出,本次会议有助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让《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完善、规范,也利于相关部门管理。他要求,要按会议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梳理、认证并修改,便于《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更好地执行。
据了解,为加强我市城市建设管理,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8月22日初步形成了《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9月4日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建议,9月15——16日对《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再次进行修改完善,截至目前,《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达10多稿,分总则、规划与建设、市容市貌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环境保护、道路交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九个章节,共88条。
会上,市专项办作了《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起草说明,各代表就《山南市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发表修改意见。